一、合伙人名下的财产何时会被继承人继承
合伙人名下的财产在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时候被继承人继承。且主张成为合伙人的,需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主张合伙身份,或合伙人不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二、合伙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为多久
合伙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为三年,合伙财产包括全体合伙人的出资以及合伙企业设立后,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法定继承人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定继承人要满足的条件:
1.要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以及相互扶养关系;
2.须未丧失继承权;
3.在继承开始后还未死亡的人。如果继承开始时,人已经死亡的,其法律人格已经消灭,那么就不再存有继承能力,当然不能成为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