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伙企业法 > 合伙企业退伙 >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合伙人会被除名吗?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条件有哪些?

2023-04-23 08:27:21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普通合伙企业退伙提前多少天

退伙的原因。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

关于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退伙的情形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三、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条件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4、除名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标签: 普通合伙企业退伙提前多少天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