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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解散后债务怎么处理呢?

2023-04-23 08:16:03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合伙企业解散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二、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三、公司解散后债务怎么处理呢

公司解散后对外的欠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的时候偿还。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标签: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 公司解散后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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